經濟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3-8.14.17.19.20章,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

經濟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章、第20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

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