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函覆律師所詢之「律師倫理規範第42條(111年7月3日修正前之條次為第38條)第1項、第2項」適用疑義 19 4 月, 2023 | 尚無留言 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111459.let-各地方律師公會(律倫適用疑義)副本 (52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