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函覆律師所詢之是否有違利益衝突相關問題 19 4 月, 2023 | 尚無留言 全律會函覆律師詢問之事實為:「某律師欲至甲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一職,但該律師先前已受任A當事人案件,與甲事務所先前另案受任之B當事人為對造關係(甲事務所現已無受任),詢問有無利益衝突之情形。」 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111462.let-各地方律師公會(函詢是否有違利益衝突)副本 (51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