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司法院函「國民法官施行細則」第26、92、341 條修正案自112年9月21日發布日施行

檢送司法院函:「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92條、第341號修正案業經該院與行政院以112年9月21日院台廳刑五字第1120033927號、院臺法字第1120011749A號令會同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

細則發布令影本、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條文各1份。

函文詳情請參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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