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8/2(五)下午舉辦「債權物權化與類型法定原則」課程(7/10前向本會報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敦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張譯文助理教授擔任「113年度法官在院研習」講座,敬請各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3年6月17日南分院瑞文字第1130000474號函辦理。

二、課程名稱:「債權物權化與類型法定原則」。

三、授課時間:113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

四、授課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六樓禮堂。

五、欲參加之會員請於7月10日前填妥報名表向本會報名,本次課程可依本會會員進修辦法計算進修時數。如報名超出預期人數,本會將採抽籤方式確認名單。若已報名因故無法出席時,請務必提前來電告知本會。

歡迎多加利用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HF214CYDkKGhZyXo8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