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修正「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重大訊息處理程序」第4條及「興櫃審查準則」部份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15 3 月, 2022 | 尚無留言 函文、修正條文對照表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函(1110203) (6 M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