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函覆有關反對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律師納入洗錢防制體系之說明 4 10 月, 2016 | 尚無留言 高雄律師公會函文法務部反對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律師納入洗錢防制體系,課以律師積極通報等義務。 其有關法務部函文回覆及高雄律師公會函文請點選附件檔案。 敬請會員詳黎漱憛C 附件 Document_20161004042640 (148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