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修正「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新型專利分割申請書」及其申請須知,並自112年5月1日生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修正生效之「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新型專利分割申請書」及其申請須知,新增「分割案說明書未完全援用原申請案說明書之範例」1式公告影本1份。

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