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108.6.1生效)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該108年5月17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185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8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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