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_關於臺灣高等法院不再受理庭審後律師申請接見被告乙事 5 3 月, 2025 | 尚無留言 關於臺灣高等法院不再受理庭審後律師申請接見被告乙事。 說明: 一、近來因法警戒護人力有限,開庭後律師臨時申請接見被告之情形,已影響法警勤務調度。 二、為確保審判業務順利進行,並兼顧法警勤務負荷,臺灣高等法院爱不再受理庭審後於該院接見被告之申請,請各律師日後自行至監所辦理接見事宜。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 附件 1140303_臺灣高等法院_院高警字第1141800030號函 (199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