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律師法第10條第1項、第78條、第80條、第106條至第113條第1項及第136條」,業經行政院定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施行。 14 1 月, 2021 | 尚無留言 相關函文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法檢字第10904541650號 (783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