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轉知-內政部「公司法人申請土地登記且為登記義務人時,自110.4.1起得適用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 7 4 月, 2021 | 尚無留言 相關函文請點選附件檔案。 Order by 日期 顯示名稱 附件 110078.let-各地方律師公會(公司法人申請土地登記且為登記義務人時0401日起得適用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收文1100306) (80 kB)1100306 (172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