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因應國內疫情持續升溫,為降低染疫風險,律師(辯護人)得利用各矯正機關相關通訊設備辧理律師(辯護人)接見」。 27 5 月, 2021 | 尚無留言 法務部矯正署將視疫情發展,隨時調整律師(辯護人)接見方式,公告請連結(疫情宣導專區):https://bit.ly/3fPPw3i 函文及申辧流程等資訊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法務部矯正署-法矯署安字第11004002920號 (49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