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0217(1)-1120215_法務部_法檢決字第11200025010號函 (295 kB)
本會會員蔡青芬律師受當事人委任為妨害名譽案件之告訴代理人,該案件為檢察官不起訴在案,嗣陳寶興先生以三輛小客車長期於臺南市市區內懸掛布條,布條上載有「具負面、醜化意味之詞彙」(參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
最新方案為本會會員得以1年新臺幣(下同)6,000元之優惠專案,訂閱原價1年份Lawsnote個人專業版及Lawsnote學院幣200元(原價8,200元)。 如會員原已是《Lawsnote法學搜尋系…
爭取律師界的尊嚴,不同意問題司法官轉任律師,本會上訴到底! 雲林地檢署前任王姓檢察官於99年間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於103年間假釋出獄,於105年7月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