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律師若怠忽職責延誤刑事交付審判申請,可否依消保法爭取權益
全聯會函覆法務部有關民眾詢問「委任之律師若怠忽職責延誤刑事交付審判申請期間,可否依消保法爭取權益,解決紛爭」乙事。相關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
全聯會函覆法務部有關民眾詢問「委任之律師若怠忽職責延誤刑事交付審判申請期間,可否依消保法爭取權益,解決紛爭」乙事。相關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
全聯會回覆有關律師函詢在偵查不公開原則下,有關律師倫理規範疑問部分予以釋疑。相關回覆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
法務部為解決合署律師無法以合署律師事務所申請扣繳單位設立登記函事,前函請財政部協助處理,業經該部臺北國稅局105年6月17日財北國稅審二字第1050023302號函同意合署律師得分別申請扣繳單位設立登…
全聯會函覆法務部有關”合署律師另申請稅籍編號是否違反律師法或律師倫理規範,”相關函文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