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律師懲戒規則」第2條、第24條條文
「律師懲戒規則」第2條、第24條條文,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於108年1月29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816287號及院台廳司三字第1080002459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施行。 相關公文及修正條文如附件檔案…
「律師懲戒規則」第2條、第24條條文,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於108年1月29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816287號及院台廳司三字第1080002459號令會銜修正發布施行。 相關公文及修正條文如附件檔案…
全聯會函復事務所詢就案件之受任是否違反律師法第26條規定及相關律師倫理規範等乙案。 詳如附件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81221044254 (133 kB)
有關遺產分割訴訟因「固有必要共同訴訟」機制而涉及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2款適用疑義,詳如附件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81221045132 (76 kB)
有關律師函詢:於「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各辦事處執行職務,是否應加入各辦事處所在地之律師公會疑義乙事,相關資訊請點選附加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81218040650 (295 kB)
法務部就律師法第37條之1規定適用疑義之函釋。相關函文解釋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81210031234 (65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