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修正發布「律師職前訓練規則」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業經法務部於98年7月1日以法令字第0980802446令修正發布,如有需供參,請向本會索取。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業經法務部於98年7月1日以法令字第0980802446令修正發布,如有需供參,請向本會索取。
法務部修正之「外籍人士於中華民國律師事務所實習要點」第四點規定(含總說明及業照表)乙份,並自一百零九年二月三十日生效,相關資訊請點選附加檔案。
法務部檢送修正「檢察機關律師儘鱄n點」第六點附件一(含總說明及對照表)乙份,並自107年5月25日生效(函文副本),相關文件資料如附件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