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函文修正公司登記之罰鍰裁量要點
轉經濟部函:「違反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六項規定,逾期辦理公司登記之處罰鍰要點」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以經商字第10802402390號令修正為「違反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逾期…
轉經濟部函:「違反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六項規定,逾期辦理公司登記之處罰鍰要點」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以經商字第10802402390號令修正為「違反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逾期…
有關107年11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司法,刪除第163條第2項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1年後不得轉讓之規定,新法施行前設立之公司,其發起人之股份於新法施行後,是否仍受1年內不得轉讓之限制疑義。相關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