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晚上6時42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曾怡靜、陳琪苗、伍安泰、康文彬、李政儒、陳寶華、林媗琪、趙培皓、吳玉英、黃逸豪、劉芝光、許哲嘉、陳佩琪、温菀婷、謝育錚、林泓帆、蔡宜均、王盛鐸、葉進祥。
列席:李汶宜、楊汶斌、田雅文
主席:曾理事長 怡靜 記錄:田雅文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9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參見第362期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推薦「安全衛生防護及職場霸凌調查學者專家」名單案。
執行報告:已於114年9月1日推薦名單MAIL回覆全律會。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自上月理監事會至今,本會參與全律會慢壘盃比賽、全律會登山活動、各地方公會律師節活動。
二、監事會報告(謝育錚常務監事報告):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國際交流委員會(黃逸豪理事報告)
本會與台南市日本人協會於114年11月29日舉辦漁光島淨灘活動,歡迎大家踴躍參與。
(二)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陳佩琪理事報告)
115年度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園消費法治教育紮根計畫,比照去年往例,補助4萬元。
(三)秘書處(楊汶斌秘書長報告)
1.114年9月份退會之會員:特別會員侯宜秀律師(繳清)。
2.截至114年9月底會員總數736人(一般會員515人、特別會員221人)。
3.截至114年9月底跨區執業人數124人(9月跨區10人、停跨6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10月9日召開114年第10次秘書處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本會籃球隊參加全國律師聯合會「114年度全國律師盃籃球邀請賽」補助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追加預算新臺幣30,000元整。
二、案由:114年9-10月加入本會會員鄭文祺、吳志旭、何秉瑋、廖宜溱、林宗翰、江孟洵等六位律師,請追認。
決議:同意追認入會。
三、案由:本會114年9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四、案由:就本會會員積欠會費及跨區執業費聲請調解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本會擬於民國114年12月13-14日舉辦苗栗華陶窯及日月潭漫旅二日遊活動,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會員每年累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00元,本次活動以40人為上限,細節事項,均授權文康福利委員會籌劃。
六、案由:因應業務公平分配需求,將調整會務人員工作項目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職務內容首次移交日訂於民國115年1月交接。後續訂於同年10月交接,爾後建議每2年異動一次,同理監事任期。
七、案由:公會收到檢舉【假律師】案,請討論。
決議:向臺南地檢署提出告發,並函知法務部與考試院。
捌、臨時動議:無。
玖、自由發言:無。
拾、散會(2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