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5年7月16日(星期四)晚上6時30分
地點:本會會館
出席:曾怡靜、陳琪苗、伍安泰、陳寶華、林媗琪、趙培皓、黃逸豪、劉芝光、許哲嘉、陳佩琪、温菀婷、黃信豪、謝育錚、蔡宜均、王盛鐸。
列席:李汶宜、楊汶斌、謝溦真。
主席:曾理事長怡靜 記錄:謝溦真
壹、報告出席人數:應到20人,實到15人。
貳、主席宣布開會
參、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肆、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參見第371台南律師通訊】
伍、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一、案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第六屆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推薦案。
執行報告:已於6月9月MAIL回覆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二、案由:第79屆律師節慶祝活動暨第52屆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聯合活動案。
執行報告:已於7月8日南律靜字第1500167號通知會員。
三、案由:本會擬於民國115年11月21-22日舉辦大板根森林療癒二日漫旅活動案。
執行報告:已於6月29日南律靜字第1500149號通知會員。
四、案由: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轄區律師座談會案。
執行報告:已於7月3日MAIL回覆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五、案由:A君申訴B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7月3日南律靜字第1500157號函覆申訴人。
六、案由:C君申訴D律師案。
執行報告:已於7月3日南律靜字第1500156號函覆申訴人。
陸、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本會擬於7月31日、8月1日主辦勞動部職場霸凌課程,總名額160名(台南110名)。
(二)高中生法律研習營於7月16日、7月17日順利辦理,感謝信豪主委勞心勞力。
二、監事會報告(蔡宜均監事報告):本月帳務一切正常。
三、各委員會報告:
(一)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陳琪苗副理事長報告)
對於民眾提出之申訴案,已發函告知須繳費。另,已進行審議之案件,待當事人補正相關資料,委員會定於八月份會議進行討論決議。
(二)人權保障委員會(伍安泰常務理事報告)
將贊助社團法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新臺幣一萬元,以利該會舉辦之「平反再導航:2026台灣冤平反協會年度論壇」活動進行。
(三)性別平等暨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林媗琪理事報告)
擬選取與性別意識相關之電影,於會館辦理交流活動。
(四)實務研究委員會(劉芝光理事報告)
擬於7月31日、8月1日辦理勞動部職場霸凌課程,總名額160名(台南110名)。
(五)秘書處(楊汶斌秘書長報告)
1.115年6月份退會之會員:特別會員吳小燕律師;吳文賓律師、黃家豪律師、馮達發律師合計4位。
2.截至115年6月底會員總數749人(一般會員543人、特別會員206人)。
3.截至115年6月底跨區執業人數127人(6月跨區18人、停跨11人)。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
4.7月13日召開115年第7次秘書處會議。
柒、討論事項:
一、案由:本會115年6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二、案由:臺南地方法院函文請公會推薦臨時董事案,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
玖、自由發言
拾、散會(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