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函:為保護證人個資及隱私,應提供遮隱版卷證資料予當事人
律師於閱卷中所取得關於證人個人資料有保密之義務,相關卷證資料應予完全遮隱後始能提供當事人,以保障證人之隱私、人身安全及程序安定。 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1151341 (61 kB)
本調查對於深入了解法律實務工作現況、檢視司法改革成效,以及後續制度改善與政策建議,具有重要意義。敬請各位會員踴躍參與,提供寶貴意見,共同為我國司法制度及法律實務環境之健全發展盡一份心力。 問卷資訊 調…
為提昇服務品質、加強業務聯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謹訂於1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2時舉辦「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與轄區律師及會計師座談會」。 敬請會員如有相關提案,請於115年9月24日(星期四)…
高雄律師公會函詢律師倫理規範第31條第4項適用疑義,復如說明。 附件 115614.let-各地方律師公會(律倫解釋函) (121 kB)
國立臺北大學受司法院委託辦理「115年律師對司法改革成效認知調查」,為了解律師對司法院各項司法制度措施實施成效之意見,敬請會員踴躍填寫問卷。 若會員收到調查表件,敬請協助填寫,以利後續統計研析,作為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