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轉知-司法院函:「按為受救助人選任律師之酬金,於第一審受訴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1項定向應負擔訴訟費用之當事人徵收無效果後,應依同條第2項規定依受選任律師之聲請直接墊付酬金」

司法院函請各級法院轉知所屬「按為受救助人選任律師之酬金,於第一審受訴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1項定向應負擔訴訟費用之當事人徵收無效果後,應依同條第2項規定依受選任律師之聲請直接墊付酬金」(如附件函…

查看更多

新光人壽113年度團體意外險(113年6月1日起至114年6月1日止)

本會為全體會員(一般會員、特別會員)投保113年度團體意外險(113年6月1日起至114年6月1日止),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險金額每人100萬元,保險費每人新台幣305元已由本會全數負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