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回覆有關擴大開放遠距訊問設備辯人辦理律師接見一案 27 12 月, 2012 | 尚無留言 法務部依100年12月20日律師業務聯繫會議決議辦理,經該部研議後決定<暫不擴大>開放遠距訊問設備供辯護人辦理律師接見。 其回覆函文詳如附件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21227115118 (52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