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回覆有關擴大開放遠距訊問設備辯人辦理律師接見一案

法務部依100年12月20日律師業務聯繫會議決議辦理,經該部研議後決定<暫不擴大>開放遠距訊問設備供辯護人辦理律師接見。
其回覆函文詳如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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