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上訴審律師向原審法院閱卷需否加入原審所在地律師公會

全聯會檢送法務部函復桃園律師公會,有關案件經向原審法院提起上訴後,卷證未送交上訴審法院前,擔任上訴審代理人或辯護人之律師,如向原審法院聲請閱卷,需否加入原審法院所在地之律師公會疑義之函文。

函文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