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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就「律師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適用疑義之函釋。

11 8 月, 2020
| 尚無留言

全聯會來函轉知法務部就律師曾受被告委任,與該律師同一律師事務所之他律師如受獨立參加人委任,是否有律師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適用疑義之函釋,相關函文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 1090554 (185 kB)
  • 109239-各地方律師公會(律師法34條釋疑--收文1090554) (53 kB)
倫理規範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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