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停車優惠新制」

1.因臺南醫院停車場設備已改成車牌辨識系統,不再使用停車卡,經臺南高分院協調後,臺南醫院同意提供優惠券供律師使用。

2.自110年3月5日起,各律師於開庭洽公完畢後,可至臺南高分院訴輔科服務中心原蓋章處取用優惠券,持該優惠券到臺南醫院停車場繳費機處,仍可享有停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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