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轉知-「司法院回函:有關各法院在疫情期間若有查閱當事人戶籍資料之必要,宜逕行用戶役政系統查詢,避免由當事人檢附。」 17 6 月, 2021 | 尚無留言 相關函文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全律會函-110律聯字第110131號 (72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