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轉知-經濟部修正「網際網路零售業及網際網路零售服務平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作業辦法」第5條、第8條、第9條。 7 1 月, 2022 | 尚無留言 函文及發布令影本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經濟部函-經商字第1100438003號(1110003) (688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