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辦理「115年律師申請參加檢察官公開遴選」作業公告(11/28截止受理,採書面報名)

  • 申請資格:曾實際執行律師職務6年以上(以公告申請起始日為年資結算日,不含取得律師資格後,擔任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或大法官助理之年資),成績優良,未滿55歲(依公告申請起始日為準,並以戶籍登記年齡為依據)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
  • 受理申請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止,申請人應檢齊相關文件,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115年律師申請參加檢察官公開遴選」及聯絡電話、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100204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詳情請參法務部公告 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25880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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