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來函敬請律師自114年12月1日起提出之民事爭點整理狀及調查證據聲請表,請依說明所示格式辦理。
說明: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為集中審理程序,便利民事事件之進行,擬定如附件所示之表格,請轉知貴會律師辦理。
- 簡上案件之上訴人、被上訴人提出爭點整理狀,請使用附件1-1至1-4;第一審案件之原告、被告提出爭點整理狀,請使用附件2-1至2-4;聲請調查證據請使用附件3表格。
- 相關表格下載路徑如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書狀範例-本院書狀範例-爭點整理狀表格
(網址:https://kmd.judicial.gov.tw/tw/cp-11940-2774786-4fc77-361.html)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