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函:修正「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24 12 月, 2025 | 尚無留言 修正「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 檢附修正「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 附件 1141903 (542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