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提醒會員於事務所異動時儘速辦理變更登記,以維護執業資訊正確性

全律會請會員於事務所異動時儘速辦理變更登記,以維護執業資訊正確性。

說明:

  1. 依律師法第 24 條第 5 項規定,律師設立、遷移或變更事務所時,應於十日內經所屬地方律師公會向全律會辦理登記。
  2. 為維護會員執業資訊正確性及避免外界查詢誤認,請會員於離職、轉所、遷址、合署異動或其他事務所資料變更時,依法儘速向所屬地方律師公會辦理變更登記。
  3. 全律會近期發現部分律師之事務所資料未及時更新,可能造成民眾查詢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時產生誤認,並影響業務聯繫及司法文書送達。
  4. 另請各律師事務所協助定期檢視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之登錄資訊,如發現已有離職律師之事務所資訊尚未更新者,敬請協助提醒儘速辦理變更,以共同維護律師資訊之完整與正確。
  5. 會員如有辦理登記變更相關疑問,請洽所屬地方律師公會承辦窗口協助辦理。

詳細資訊詳如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