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律師轉任法官遴選作業,司法院規劃辦理公開甄試(實際執行律師業務3年以上)及自行申請(實際執行律師業務6年以上)二遴選途徑,將於114年2月10日起至同年3月10日止受理(報名)申請。
- 為加強宣導並鼓勵律師申請轉任法官,配合遴選作業期程,將辦理三場律師轉任法官宣導說明會,各場次時間、地點如下:
(一)臺中地院場:114年1月7日(星期二)中午12時30分,臺中地院第二辦公大樓5樓會議室。
(二)台北律師公會場:114年1月9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
(三)高雄地院場:1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高雄地院5樓會議室。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