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5年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簡章及報名表【採通訊報名,115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申請人應檢齊應備文件,於115年6 月30日(星期二)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402201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聘辯護人公開甄選』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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