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司法院民事廳函:修正「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及「強制執行須知」部分規定,自115年6月1日起生效

司法院民事廳函:檢送「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強制執行須知」第2點之1、第3點修正函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敬請會員參考。

說明:

一、修正「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115年6月1日起生效。

二、修正「強制執行須知」第2點之1、第3點規定,並自115年6月1日起生效。

三、相關修正內容及對照表詳如附件,請參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