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法律專業人士來臺資格審查基準
「大陸地區法律專業人士來臺資格審查基準」,業經法務部於99年5月3日以法令字第0990802642號令訂定發布,並自99年5月3日生效,行政規則規定詳如附件。 附件 Document_20100531…
「大陸地區法律專業人士來臺資格審查基準」,業經法務部於99年5月3日以法令字第0990802642號令訂定發布,並自99年5月3日生效,行政規則規定詳如附件。 附件 Document_20100531…
法務部於99年1月20日「法務部律師業務聯繫會議」後已依該次會議函知各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提訊羈押中之被告,除有特殊緊急情事外,均應事先通知該被告之選任辯護人,詳如附件。 附件 Document_201…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立法委員謝國樑等提案修正律師法第3條修正草案及本(99)年3月17日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中併案審查有關「律師法」其他條文之修法意見,詳情請參…
法務部就律師兼任民選村(里)長,於適用律師法第31規定時所生疑義,釋示如附件,請參鴃CDocument_20100308041658 附件 Document_20100308041658 (270 k…
法務部就有關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擔任替代役司法行政役之補助書記官勤務 是否違反律師法第37條之1規定法律疑義釋示如附件,請參閱。 附件 Document_20100208032706 (22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