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各會員至高雄地院開庭時,配合攜帶律師證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自民國98年9月21日起,設置X光行李檢查儀對進入本院之民眾,進入安全檢查,而至本院開庭之律師於出示律師證經核對無誤後,可免接受安全檢查。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自民國98年9月21日起,設置X光行李檢查儀對進入本院之民眾,進入安全檢查,而至本院開庭之律師於出示律師證經核對無誤後,可免接受安全檢查。
法務部函復有關律師擔任講師及離婚證人,是否屬執行律師職務而應加入執行職務所在地之律師公會疑義之函文。
全聯會檢送法務部函復桃園律師公會,有關案件經向原審法院提起上訴後,卷證未送交上訴審法院前,擔任上訴審代理人或辯護人之律師,如向原審法院聲請閱卷,需否加入原審法院所在地之律師公會疑義之函文。 函文內容請…
司法院拍攝之「臺灣法院建築風華」紀錄片內容以生動活潑方式,完整紀錄司法、建築與人文關係之多語版(國、臺、客、英語)紀錄片,內容介紹各時期法院建築的特色、法院空間設計之改變等,期供欣賞法院建築之美及了解…
法務部來函 敬請公會辦理訓練或研習時,適時推廣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及司法院訴訟外紛爭解決專區之相關資訊。 相關函文資料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80524095554 (193 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