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倫理風紀案件 各地公會一再被提起申訴全聯會研議統一見解
台北律師公會函詢全聯會就律師涉倫理風紀案件,同一律師於相同申訴事實,在各地方公會間一再被提起申訴及作出兩歧之決定,敬請研議統一見解乙事。其全聯會函覆之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
台北律師公會函詢全聯會就律師涉倫理風紀案件,同一律師於相同申訴事實,在各地方公會間一再被提起申訴及作出兩歧之決定,敬請研議統一見解乙事。其全聯會函覆之內容請點選附件檔案。
有關律師法第37條及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4項適用疑義乙案。 說明: 一、有關律師法第37條適用疑義部分,茲因律師法之主管機關係法務部,敬請另函該部釋示。 二、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第4項係規定:「律師…
全聯會轉發法務部函復有關律師法第31條公務員之範圍及律師可否兼任政府機關之約聘僱人員疑義之函文副本。 相關資料請點選附件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