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函復有關律師法第50條之1適用疑義。
有關外國法事務律師因業務上知悉委任人以外之他人秘密,有無律師法第50條之1適用疑義。
有關外國法事務律師因業務上知悉委任人以外之他人秘密,有無律師法第50條之1適用疑義。
法務部函復有關律師受委任為強制事件之代理人,無論係受債權人或債務人委任,皆不得參與投標該執行事件拍賣之不動產之函文副本。敬請詳儐𨰃韝漁e。
法務部於104年12月11日召開「推動我國律師納入洗錢防制體系之相關事宜及研商律師入會相關疑義」會議,其相關會議紀錄供會員參考。
法務部就兼任民間公證人之律師,依公證法第1條第3項規定設事務所,有無與律師法第21條第1項但書規定牴觸疑義之函釋乙份,相關資料請點選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