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如需「在職進修證明書」者,請向本會提出聲請. 12 12 月, 2005 | 尚無留言 依據本會會員在職進修辦法第六條規定:「本會於每年度結束後,得依聲請發給參加之會員在職進修證明書,應記載進修之課程名程、時數及講座姓名」,本年度至目前為止,本會共已舉辦十六場學術研討會,如有需要在職進修證明書者,請向本會秘書處聲請。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