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修正-義務辯護律師支給報酬要點 13 11 月, 2017 | 尚無留言 司法院修正<義務辯護律師支給報酬要點>第一、二點規定,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敬請會員多加參考。 附件 Document_20171113052529 (308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