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告-各級檢察署去除「法院」名稱

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更換檢察機關招牌名稱,各級檢察署的機關名稱不再冠以『法院』」二字之決議,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署於今(8)日上午全面更換機關銜牌,這不僅是具體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結論,更是創造中立專業檢察司法體系的新紀元。

邱部長於今日上午與陳明堂次長、蔡碧仲次長、張斗輝次長、最高檢察署顏大和檢察總長、臺灣高等檢察署王添盛檢察長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邢泰釗檢察長等人,共同參加臺北地方檢察署銜牌更換揭牌儀式,司法院呂太郎秘書長及臺北地院黃國忠院長等人並在場觀禮,邱部長於致詞時表示,雖然法院與檢察署關係密切,但本質上為兩個不同的獨立司法機關,將「法院」二字從檢察機關銜牌中去掉是社會與法律界的共識,因此法務部除已進行修正法院組織法的法制作業外,並先行將機關銜牌「法院檢察署」的「法院」去除,相關文書作業、對外行文等,俟修法完成再行辦理。

檢察署銜牌的去「法院」化只是微小的變動,不會影響檢察機關之司法屬性,更能彰顯檢察機關在司法體系下之中立、獨立與客觀性,而且更標誌著國人對於檢察機關及檢察官的殷殷期盼,不只是形式的改革,更要實質落實檢察官「法治國守護人」、「公益代表人」及「親司法、遠行政」的角色弁遄A法務部對此將努力精進中立的檢察體系,建立權責相符、透明公開的檢察官辦案體系,並提升檢察體系的專業與效能,致力改善檢察官辦案環境,以吸引人才加入檢察體系。改革是千頭萬緒,今日的改革只是一小步,法務部感謝各界給予的釵h建言,我們會一步一步做,一步一步接近改革的理想,不負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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