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就「律師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適用疑義之函釋。 11 8 月, 2020 | 尚無留言 全聯會來函轉知法務部就律師曾受被告委任,與該律師同一律師事務所之他律師如受獨立參加人委任,是否有律師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適用疑義之函釋,相關函文請點選附件檔案。 Order by 日期 顯示名稱 附件 1090554 (185 kB)109239-各地方律師公會(律師法34條釋疑--收文1090554) (53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