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函請司法院轉知各級法院就有關律師辧理法律事務,不應揭示律師非必要之個資,以維律師之個人隱私及執業安全。

全律會接獲會員陳情,略以:本人以律師身分擔任法院指定遺囑執行人,法院裁定書上竟揭露律師之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所等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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