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轉知-經濟部於110.10.15公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辧法」第5條、第10條修正草案,歡迎會員提供修正建議。 28 10 月, 2021 | 尚無留言 如對草案有修正建議之會員,請於公告之次日起60日內提出。 函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經濟部函-經審字第11004605292號(1100929) (324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