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為應業務需要,規劃辦理115年律師轉任法官公開甄試及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遴選作業公告
- 受理申請日期:115年2月9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3日(星期五)止,檢齊應繳表件,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公開甄試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0203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人事處(第五科)」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須知及申請表格下載: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人事專區/轉(再)任法官/律師轉任法官(https://www.judicial.gov.tw/)ㆍ
- 如有疑問,請洽司法院人事處,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410,聯絡人:江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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