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中華郵政物流園區於115年5月啟用初期郵件投遞延遲,全律會函請司法院及法務部轉知所屬單位於訂定庭期及辦理送達作業時審酌郵遞實況

有關中華郵政物流園區於115年5月啟用初期,致郵件投遞時程延長,為保障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程序權益。全律會發文給司法院及法務部 敬請通知所屬單位於訂定庭期及送達作業時審酌郵遞實況。

說明:

  1. 據會員反映並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證,中華郵政物流園區於115 年 5 月正式啟用,系統轉換及物流整合作業初期,郵件處理及投遞時程確實有延遲情形。
  2. 司法文書之送達與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程序權益息息相關,倘郵件在途期間明顯拉長,恐致開庭通知、裁判書類或其他司法文書送達時間延誤,影響當事人及律師準備訴訟、到庭及行使程序權利之時效。
  3. 為避免因郵務轉換過渡期間影響司法程序之進行,建請貴院轉知所屬各法院於訂定庭期、指定應到期限及辦理相關送達作業時,適度考量郵件實際投遞時程與在途期間,並預留合理作業及準備時間,以維護人民訴訟權益及程序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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