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發法務部函復司法院秘書長,有關律師法律師法第37條之1適用疑義之函文副本。 相關函文資料請點選附件檔案。 附件 Document_20170428111051 (69 kB)
為保障被告訴訟權益,自99年11月1日起,辯護人得使用遠距接見設備辦理律師接見或以電話預約律師接見辦理時間,詳情請參閱附檔。 附件 Document_20101119110823 (2 MB)
為強化律師業務之個人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維護意識,檢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彙整「個資安維案件常見爭點之訴願決定及行政訴訟判決重點分析報告」,供會員參考。請詳閱附件檔案,以避免類似違法情形發生。 &n…
法務部函:修正律師法第九條條文一案,業奉總統114年5月2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91號令公布。 修正律師法第九條條文連結: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
「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法務部於113年11月25日以法令字第11304544450號令修正發布,詳文請點選附加檔案。 附件 1131129_法務部_法檢字第1130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