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函覆有關《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適用疑義案(計2案) 3 7 月, 2026 | 尚無留言 1.事務所函詢律師倫理規範第31條第1項第1款適用疑義。 2.台南地院函詢律師法第34條第1項第1款、律師倫理規範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適用疑義。 函文詳情請點選附件檔案。 Order by Date Name 附件 115503.let-各地方律師公會(律倫回覆) (110 kB)115504.let-各地方律師公會(律倫回覆) (124 kB) 下一篇